張貼日期: 2026-03-16 10:13:15 點閱:24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府教社字第1150088449號辦理。
二、旨揭計畫課程實踐申請(詳見計畫書)
(一) 目的: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
(二)每校補助經費新臺幣6萬元,補助項目參考表詳見計畫書,本府轄屬中小學以9校參加為原則。
(三)執行期程:115年3月6日至115年7月31日。
三、請欲申請學校逕洽館所聯繫,並與場館討論活動執行之內容及時間後,於115年4月3日前提報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