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31 09:25:18 點閱:55
彰化縣立和群國民中學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114年12月26日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
為因應本校活動中心新建落成後,本校對校園場地開放管理辦法進行了多項調整,主要著重於申請期限、使用限制、收費標準、長期租借規定及場地恢復責任的細化和增強。
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擴大場地但設限更嚴:雖然納入更多室內場地(如演講廳、視聽室、教室 ),但同時對活動中心設有長期租借限制 、禁止宴客餐飲 ,並要求提前申請 。
提高成本:場地費和照明水電費普遍調漲,尤其是禮堂 。將預演、布置等時間納入收費 ,以及將冷氣費計算方式精確化(按噸數/小時計算) ,提高了整體借用成本。
強化使用者責任:新增了禁止露營烤肉等危險行為 ,並詳細規定了清潔和垃圾清運義務 ,以及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 ,明確加強了借用者的責任與校園維護。
因應新設施:新增活動中心和餐飲教室的收費細則 ,特別是活動中心的高額收費和限制 ,顯示校園設施有所更新或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