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行政院修正「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撥款原則」,名稱並修正為「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補助款之撥款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並適用中央各機關至該日仍未撥付地方政府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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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公告 / 張貼者
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21 07: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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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撥款原則」,名稱並修正為「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補助款之撥款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並適用中央各機關至該日仍未撥付地方政府之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