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資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至 2025-11-19止
張貼日期: 2025-11-13 13:57:26 點閱:12
一、申請條件(下列四項條件皆須符合):
(一)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生。
(二)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
(三)家中經濟勢。
(四)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國小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
二、獎學金名額:每校每年級1位名額,每位學生8000元。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師長推薦信。
3.經濟證明: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清寒證明、國稅局資料、主要家擔者之失業證明、診斷證明及特殊境遇家庭等相關證濟確屬弱勢而未達法定清寒標準者,由導師詳述家庭況並簽章以茲證明。
4.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單;如學業成績未達申請門檻者,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尚無前學期成績單之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由導師整體評估。
四、校內收件截止日:114/11/19 (三)中午中午前
五、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六、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