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資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至 2025-10-12止
張貼日期: 2025-08-13 09:38:12 點閱:22
一、申請條件:
凡未滿24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
1.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2.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3.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4.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5.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6.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7.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 級學生屬大專組。
8.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9.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 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 辦法之助學對象。
二、助學金額:
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20名。
1.國中A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6,000元整。
2.高中職B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8,000元整。
3.大專C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12,000元整。
三、申請文件:
★請先進入Google 表單,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
【國中A組】表單網址:https://reurl.cc/z5zj7Q
【高中職B組】表單網址:https://reurl.cc/z5za4e
【大專C組】表單網址:https://reurl.cc/ek824M
1.申請書。
2.114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4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若遺失請向該校教務處申請複本並請學校處室核章)。
四、加分文件:
1.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2.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效期內)。
五、申請日期:114年9月14日(日)起至114年10月12日(日)止(以郵戳為憑)。
六、申請方式:
1.請先進入Google表單,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
2.申請書請親洽、來電或自行至網路下載。(www.spef.org.tw)
3.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請按應備文件順序排列裝訂後以掛號寄出。
4.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x組獎學金申請申請組別代碼:A(國中組);B(高中職組);C(大專組)
5.收件地址: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6號9樓之2
七、詳情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