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0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97613B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文課程或客語文課程師資應取得各該語別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證明。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 程,請貴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第23梯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課程日期:115年11月29日(星期日)、12月5日(星期六)、12月6日(星期 日)、12月19日(星期六)、12月20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共計5日,30小時。
(二)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課程(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內說明。)
(三)課程班別:
1、臺灣台語班(1班、每班200人)。
2、客語班(四縣腔1班,每班30人)。
(四)薦派與報名資格--臺灣台語班:
(1)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內尚未取得臺灣台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 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至多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2)第二順位:國民中學有意願教授閩南語文(臺灣台語)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 合格教師(學校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請有意願之教師直接至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五)審核結果:
1、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 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核通過者,請學校據此同意 教師公(差)假出席。
2、課前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 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信箱。
四、若有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 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五、檢附旨揭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