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5-12 10:19:22 點閱:69
◆機關名稱:彰化縣立和群國民中學
◆職缺所在單位:總務處
◆職系:綜合行政
◆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組長(預估缺)
◆辦公地點:彰化縣和美鎮美寮路1段390號(和群國中)
◆上網公告期間:115年5月12日至115年5月18日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大學以上學歷。
3.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5.熟悉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及作業,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採購、招標、營修繕工程等相關事宜。
2.校園安全、場地開放及租借管理相關事宜。
3.財產及校舍環境管理。
4.全校水電、電梯、飲水安全、消防等設備維護。
5.公有建築、廳舍管理及維護工作。
6.技工、工友、警衛及臨時人員管理。
7.辦理工友、臨時人員、代理代課教師勞健保加退保及核算清冊事宜。
8.防災避難演練籌辦、校園安全自衛編組籌畫
9.校園空間、設施及安全衛生相關補助計畫撰寫、申請及執行。
10.其他交辦事項
◆報名規定
1.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業務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聯絡電話:(04)7350071轉104,李雅慧主任;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聯絡人:簡志雄主任,(04)7350071轉140。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