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行政院修正「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撥款原則」,名稱並修正為「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補助款之撥款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並適用中央各機關至該日仍未撥付地方政府之款項

類別:會計室公告 張貼者: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21 07:48:02 點閱: 339 (74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行政院修正「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撥款原則」,名稱並修正為「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補助款之撥款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並適用中央各機關至該日仍未撥付地方政府之款項。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