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資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至 2025-09-19止
張貼日期: 2025-09-05 14:39:53 點閱:8
一、申請條件:
1.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
2.本學年工讀時數須滿50小時。
3.台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之學校。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成績單影本。
3.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4.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
三、學年度結束後應繳交文件:
1.記錄表。
2.心得報告。
四、詳情請參閱附件。
四、校內收件截止日:114/9/19(五)中午前。
五、欲申請的同學,請於114/9/12(五)前向導師提出申請,並於校 內初選後,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