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資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至 2025-10-15止
張貼日期: 2025-08-25 16:15:26 點閱:34
一、補助對象及金額:
設籍並就讀於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1至3年級)及公私立國中之學生(進修部學生限民國96年9月2日以後出生者),符合下列之情形者,各校可依以下3種類別擇一提出申請,1校以1人申請為限(完全中學國、高中可各1名)。
(一)品格獎學金組:可證明其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或其他特殊因素(如保護個案、失親……等),在校品行端正,113學年度累計無小過以上處分(1年級新生免附),表現足堪同儕表率者,獎助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二)技優獎學金組:參加縣市級以上競賽成績優良,或有特殊專長技藝,經師長推薦支持培育,在校品行端正,113學年度累計無小過以上處分(1年級新生免附),且該生家庭符合經濟弱勢範圍者,獎助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本項需經本會審核,未通過者以品格獎學金組補助,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三)學業優良獎學金組:在校成績優異,成績符合校排前十分之一,在校品行端正,113學年度累計無小過以上處分(1年級新生免附),且該生家庭符合經濟弱勢範圍者,獎助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本項需經本會審核,未通過者以品格獎學金組補助,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二、應附文件:
(一)申請書。 (http://www.dajia.org.tw/下載)
(二)收據。
(三)存摺封面帳號影本(限申請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核准後匯款用)。
(四)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申請者本人若已領身分証,需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身份相關証明:家庭突遭變故,或由學校、導師、里長出具證明,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證明:由勞工局處開立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清寒、殘障手冊、診斷證明等相關文件。
(六)113學年度獎懲紀錄(1年級新生免附)。
(七)申請「技優獎學金組」者,除(一)~(六)項資料外,須附相關競賽獲獎或技藝優良證明。
(八)申請「學業優良獎學金組」者,除(一)~(六)項資料外,須檢附113學年度成績單,在校成績優異(校排前十分之一)之事實,若成績單上未顯示,以學校認定為依據。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114/10/15(三)中午前
四、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